新華社南京7月31日電(記者潘曄)面對現階段疫情防控形勢,為減少人員聚集,保障納稅人、繳費人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30日出臺《關于支持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工作的通知》,在延期申報、簡化流程、涉稅信用等方面推出具體舉措,確保納稅人、繳費人稅費辦理秩序穩定。
根據上述通知,該省2021年8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8月25日。在全省辦稅服務場所(含自助辦稅設備)辦理實名認證事項的,暫不要求“刷臉”驗證。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含個人獨資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實際生產經營受影響的,稅務機關將以“不見面”的方式、按簡易程序辦理申報稅額的調整。因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
因疫情影響至今年8月25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后,按規定補辦延期申報手續并同時辦理納稅申報,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因疫情影響需要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只需登錄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即可辦理。
“目前省內大部分地區企業90%以上的辦稅繳費業務實現了網上辦理,其中網上申報面超過99%?!眹叶悇湛偩纸K省稅務局相關人士表示,要力推“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全面梳理和明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等“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渠道及事項清單,編寫關于“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的友情提示,做好相應服務保障工作,確?!胺墙佑|式”辦稅繳費響應更快、辦得更好。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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