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正在經歷全球新一輪監管高壓。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自2008年就開始跟蹤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發展和監管問題。他近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我國實行“幣鏈分離”原則,虛擬貨幣只是區塊鏈應用之一,要引導區塊鏈技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監管層面加強國際合作很重要
中國證券報記者:我國對待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經歷哪些階段?近期是否有監管全面從嚴態勢?
黃震:我國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態度是一以貫之的。中國人民銀行等多部門聯合印發相關通知,明確提出我國不承認比特幣是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此外,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能給比特幣交易提供開戶、支付等金融服務。實際上是把關了“接口”,防止風險傳染到我們金融體系內部。
在后來持續跟蹤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加密資產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產生了很多的山寨幣、分叉幣,確實很多淪為了圈錢工具,成為非法集資的重災區。隨著虛擬貨幣交易所以及代幣發行機構、媒體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加入,圍繞虛擬貨幣形成了很大的幣圈生態。
在首次幣發行(ICO)瘋狂之際,國家在2017年再次出手,對幣圈進行整治。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在2017年9月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虛擬貨幣交易和代幣發行融資平臺涉嫌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這一舉措整肅了幣圈,ICO在我國變成一種非法集資活動,不能再公開進行,幾大交易平臺也基本全部“出?!?。
不過,需要認識到,幣圈生態系統龐大,同時全球化程度高,不是某一國采取行動就可以完全禁止,所以可以看到每過一段時間,虛擬貨幣似乎又再度“活躍”。如何在監管層面加強相關國際合作,是一個新的問題。
中國證券報記者:在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上加強國際合作很重要,但國內外的監管態度明顯并不相同,你對此怎么看?
黃震:美國對虛擬貨幣相對來說更寬容,可能跟他們是比特幣原生國有關,并且很多虛擬貨幣的交易也是以美元為主要交易工具。但是美國的寬容,不等于對中國有效。同時,美國對于金融監管要求也是非常嚴厲的,并不是法律的“無人區”,若存在詐騙、操縱市場等行為,同樣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對于虛擬貨幣,我認為我國的監管態度基本延續已有的規定。從過去人民銀行采取行動效果來看,基本有效,尤其是對于我國主流大眾的引導和教育作用明顯。
區塊鏈技術可以有更廣泛應用
中國證券報記者: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技術基礎是區塊鏈,我國對待區塊鏈的態度與虛擬貨幣截然不同,對此應怎么理解?
黃震:為了給前沿技術留出發展空間,我們提出“幣鏈分離”的理論,就是將比特幣這些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分開對待。區塊鏈技術本身是有創新價值的,可以做很多應用,虛擬貨幣只是區塊鏈的一種應用?!皫沛湻蛛x”就是讓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炒作,不影響我國對區塊鏈技術的開發應用。我們認為,區塊鏈技術可以有更廣泛的應用,應該引導區塊鏈技術往國計民生的方向去應用,引導區塊鏈技術支持實體經濟,支持普惠金融,支持我國經濟的數字化轉型等。
中國證券報記者:對區塊鏈技術應用,我國采取了怎樣的監管態度和方式?
黃震:主要是通過2019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相關管理規定來進行管理,把區塊鏈信息服務應用作為切入點,核心是備案制,以摸清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底數,比如哪些廠家開發,服務領域是什么,運營狀況如何等等,每年進行備案、更新。
區塊鏈也已經從公有鏈發展出私有鏈、聯盟鏈等多種形式,我國現在可能最有發展空間的就是聯盟鏈,比如現在應用比較多的政務鏈。這是一種多中心多節點的結構,更方便監管作為其中一個節點來跟蹤參與。
跟進金融創新研究
中國證券報記者:技術創新、金融創新日新月異,相關的法律法規研究側重點有哪些?未來面臨哪些挑戰?
黃震:中國的金融市場變遷20多年,主要是互聯網技術驅動。下一步,進入物聯網時代,面對物聯網時代的數據金融化,法律要如何跟進、規范是所有法律人面臨的挑戰。
法律有一定的穩定性要求,尤其是成文法,在變動的金融創新和技術創新面前顯得保守甚至落后,怎么辦?必須跟緊技術創新、金融創新腳步,更好地發揮法律指引、教育、保障的功能。我們法律人要積極學習技術、了解技術,根據技術的內生規律,找到規范它的方法。此外,對于一些新興的領域,要放到全球視野中來進行比較。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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