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日前在普華永道《2020年中國銀行業回顧與展望報告》發布會上,就中小銀行如何在強監管下實現這部分業務的轉型采訪了普華永道中國內地金融業合伙人陳岸強。
◎陳岸強表示,規范銀行互聯網存貸款業務,短期對銀行業務量會產生影響,但長期來看是為了使這部分業務更健康和有序地發展。
2020年,商業銀行與互聯網平臺合作的存、貸款業務遭遇強監管,《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等相關規范新規密集出臺,對城農商行、民營銀行等小銀行影響最大最為深遠。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日前在普華永道《2020年中國銀行業回顧與展望報告》發布會上,就中小銀行如何在強監管下實現這部分業務的轉型采訪了普華永道中國內地金融業合伙人陳岸強。
他表示,其實從2017-2018年開始,監管部門就已經出臺了與互聯網金融行業相關的監管政策,去年則是進一步出臺了與商業銀行更密切相關的、規范互聯網貸款和存款的監管措施。
他認為,這些監管新規制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市場的秩序,防范金融風險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從長期來看,這樣的監管措施有利于商業銀行更加健康和有序地開展與互聯網平臺合作的存貸款業務。
同時他也提到,從短期的數據來看,監管政策確實對中小銀行的業務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他提供了一組數據——在2020年,城農商行的消費貸款占比由2019年31%下降到了18%。
他提到,這些新規一方面對與銀行進行聯合貸款合作的網絡小貸機構的杠桿率提出了量化要求,另一方面,在商業銀行的互聯網存款業務上,禁止由第三方平臺引流,必須要在自有平臺上售賣。在他看來,這些限制措施確實在短期內會影響中小銀行的相關業務,也對商業銀行自身的風控手段,科技建設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那么在這樣強監管的背景之下,中小銀行如何實現這部分業務的轉型和更好發展呢?
陳岸強強調,商業銀行發展互聯網存貸款業務還是需要跟自身業務定位、發展戰略相匹配,在監管機構對互聯網存貸業務監管趨嚴的狀態下,部分中小銀行可能還是要回歸到服務本地市場與本地客戶上,或者在線下業務方面能夠進一步地做精做強。
對于那些還想發展互聯網存貸款業務的銀行而言,他認為要在如下幾方面重點做好工作:
第一、銀行必須能夠獨立自主地建設和掌握核心的風控環節;
第二、要加強銀行的自身信息技術風險的防范,做扎實基礎的IT工作;
第三、能進一步重視和健全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類措施。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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