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達峰、碳中和政策目標下,金融機構碳排放信息披露將逐步建立。
2月8日晚,在央行發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央行明確表態,為發揮好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三大功能,應逐步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
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包括,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政策激勵約束體系、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一是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我國在綠色金融標準制定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但相關標準仍需在國內逐步統一,與國際逐步接軌??上刃性囉镁G色金融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推進綠色金融規范發展,為在全國推動實施銀行可操作、企業得實惠的綠色金融標準積累寶貴經驗。
二是完善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建立金融機構氣候和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引導社會投資向綠色低碳等環境友好型企業傾斜。
三是構建政策激勵約束體系。定期開展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研究綠色資產和棕色資產差異化設置風險權重的可行性。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低碳領域的信貸支持。
四是不斷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已經超過11萬億元,位居世界第一。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創新產品工具、提高定價合理性、加強環境風險管理等手段,繼續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產品,建設碳市場,發展碳期貨。
五是加強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繼續在 G20、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一帶一路”等多邊框架和中歐、中英、中法等雙邊框架下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十九屆五中全會和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央行指出,將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做好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和規劃,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三大功能。
一是充分發揮資源配置作用。目前,我國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較高。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需逐步下降,因此應大力發展風電、太陽能(000591,股吧)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需節能減排,同時還要進一步支持碳捕捉、碳存儲等技術的發展。為促使綠色金融發展聚焦綠色低碳領域,應通過貨幣政策、信貸政策、監管政策、強制披露、綠色評價、行業自律、產品創新等多種政策措施,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源向清潔能源、綠色轉型、碳捕集與封存等綠色創新項目傾斜。
二是做好氣候變化相關的風險管理。未來碳排放約束將明顯增強,高碳行業的轉型風險上升。氣候變化帶來的自然災害頻發,也會對多個領域造成沖擊。應通過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等手段,增強金融體系管理轉型風險和氣候變化風險的能力。
三是在碳中和約束下促進碳價格發現。應圍繞碳中和目標,制定具有強約束力的碳排放指標。推動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設計好與碳交易相關的金融產品和交易機制,在碳排放約束下促進市場發現合理的碳價格。
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務。圍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綠色金融發展應進一步聚焦碳減排,充分發揮資源配置作用,做好氣候變化相關的風險管理,并在碳中和約束條件下促進碳價格發現,引導金融體系向綠色低碳領域配置更多資源。
責任編輯: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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