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因為專門從事進出口貿易,資金會頻繁地在境內外間流動,除了容易成為國外游資進出中國的管道外,對國內銀行來說,還潛藏著騙取出口退稅、地下錢莊和逃匯等來自境內洗錢上游犯罪的風險。
外貿企業可以通過高報出口金額、預收貨款拖延支付境外等方式,讓資金從境外流入,造成資金短暫被截留于境內,達到為境外資金提供避風港的目的。相對的,外貿企業也可以通過高報進口及預付貨款名義,將資金從境內轉移到境外,這也是典型向境外洗錢的手法。
2020年7月廣東珠海警方在“颶風2020”護航金融專項行動中,發現制衣公司與外貿企業合謀,騙取出口退稅達700萬元人民幣,便是上述外貿公司涉及洗錢上游犯罪最好的例子。涉及出口退稅率較高的行業的外貿企業,也是銀行須特別注意的。
除此之外,從外管局的外匯違規案例通報中,也能發現貿易公司通過虛構貿易背景達到對外付匯的逃匯目的,如果銀行不注重外貿企業KYC(了解你的客戶)工作,也不仔細地核實外貿企業交易對手的身份和背景,甚至不關心外貿公司資金來源,不法分子就容易利用外貿公司資金往來頻繁特性,把詐騙款項等贓款通過外貿公司賬戶進行洗錢。
銀行應要求外貿公司客戶重視業務對手的背景調查,并保存溝通記錄和書面合同以備銀行查核,銀行也要注意外貿公司合同方和付款方不一致的情形,依“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辦理貨物貿易的外匯收支業務,確保外貿公司遵守不代收也不替他人轉賬的反洗錢工作原則。
銀行防范外貿企業洗錢風險,可在為外貿企業提供服務時,通過以下五大措施加強洗錢風險分析。
一、辨明虛假貿易或虛構價格
目前國內外貿企業遵循的外匯核銷規定有兩大特點,一是滾動總量核銷,二是無需核實付款方或收款方,也無須確認是否為貿易項下的買方或賣方即可核銷,導致外貿公司很容易利用外匯核銷監管的空白,進行虛構貿易行為。
因此,銀行對屬于高風險客戶或新客戶的外貿公司,應小心下述風險:
1、貨物描述使用概括性措辭如設備、原材料等,未明確表述貨物的名稱。
2、采用異常運輸方式,比如價格低廉、體積大的貨物,卻使用運輸成本高昂的空運。
3、改變交易習慣卻無合理理由。
4、判斷貨物價格合理性,特別是貿易中的貨物出現整數金額常常被視為"風險指標"(Red Flag)。
二、識別空殼公司
銀行應通過實地查訪并結合交易情況,分析外貿公司真實經營狀態,判斷是否存在空殼公司風險,甚至有無掩飾為地下錢莊提供資金池等非法業務活動。
三、了解客戶的客戶(KYCC)
除了了解作為客戶的外貿公司外,銀行還須了解外貿公司客戶的客戶情況,也就是對外貿公司交易對手進行KYC ,判斷交易對手是否為空殼公司?是否為關聯方?因為關聯交易對銀行來說洗錢風險較高,也較容易出現虛假交易或交易價格不公允的情況;銀行還要關注外貿公司的交易對手是否來自FATF(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黑灰名單、離岸金融中心、歐盟避稅黑名單等洗錢高風險國家及地區。
四、審核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
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中,明確貨物貿易必須向所在地外管局申請貨物貿易企業名錄登記,因此銀行可以通過貨貿系統查詢企業名錄信息,達到審核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真實性、合理性和邏輯性的目的;服務貿易因為沒有進出口業務,也就無須辦理名錄登記,因此服務貿易對銀行來說比較難以審核真實性,洗錢風險當然較高。
五、分析賬戶交易情況
銀行除了要重視外貿公司有無賬戶資金快進快出、整進整出的洗錢特征外,還要分析外貿公司賬戶有無接收敏感國家(地區)或被制裁國家(地區)的資金,有無存在跨多個行業交易現象;對來自多個行業或與外貿公司經營范圍不符的資金,銀行都應提高反洗錢意識。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凱會計師事務所銀行風險合規部中國注冊會計師)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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