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規出臺一波三折,原因幾何?
本次征求意見稿相比于1月份較為嚴苛的版本,無疑是反轉的包容。筆者剛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剛講完“今年征求意見稿總體導向很明顯,實際上是認可了目前聯合貸的做法,但風控自主、不能搞抽屜協議等底線還是會堅持的?!?/p>
未料到下午就看到了銀保監會官網發布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果然不出所料。
其實新規松綁早有預料,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無疑是松綁的催化劑。疫情期間,“零接觸”金融服務成為行業熱議的焦點話題。細心的同學會發現,疫情期間,曾有媒體報道,互聯網銀行正在與國有大型銀行和政策性銀行開展聯合貸款業務。
4月初,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金融服務的通知》,提出主要依靠互聯網運營的銀行可運用大數據風控技術加強對產業鏈上民營小微企業線上貸款支持,鼓勵大中型銀行、政策性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強與此類銀行的業務合作。
此外,4月中旬,新華社APP曾轉載經濟參考報的一篇文章《互聯網銀行發揮優勢“聯合貸”加速推進》,文章詳細分析了大型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銀行間針對中小微客群的互聯網貸款合作項目,并訪談了多家互聯網銀行和大型銀行的負責人。
這一連串的信號意圖已經非常明顯?;ヂ摼W貸款此前主要集中于中小銀行,暴露出不少問題,各地監管部門(如北京銀保監、浙江銀保監等)出臺了一系列較為嚴格的政策。而疫情以來,“零接觸”服務催化,由國有大型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親身趟路試水,也反映了監管部門從尊重市場和監管公平的角度出發,審慎制定新規。
二、新規對中小銀行,影響幾何?
本次新規征求意見稿,相比于前幾次,最大的亮點在于取消了諸多限制性的量化指標和跨區域展業的限制,而此類要求的取消,對中小銀行而言,無疑是最大的利好。此外,考慮到目前民銀銀行中馬太效應明顯,盡管大多數民營銀行都在開展線上貸款業務,但是差距比較明顯,本次新規于民營銀行而言,也是重要利好。
如此前要求:地方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主要服務當地客戶,向外省客戶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互聯網貸款總余額的20%。以及:單筆聯合貸款中,作為客戶推薦方的商業銀行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接受推薦客戶的銀行出資比例不得高于70%。作為客戶推薦方的商業銀行全部聯合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互聯網貸款余額的50%;接受客戶推薦的商業銀行全部聯合貸款不得超過全部互聯網貸款余額的30%。
新規僅對地方性銀行展業做了原則性的要求:第九條【地方法人機構】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應主要服務于當地客戶,審慎開展跨注冊地轄區業務,有效識別和監測跨注冊地轄區業務開展情況。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中國銀行(3.470,0.01,0.29%)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其他條件的除外。
此外,在答記者問中:八、《辦法》是否限制地方性商業銀行跨區展業?
地方法人銀行應當堅守發展定位,在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時主要服務當地客戶??紤]到各家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以及風險管理能力差異性較大,《辦法》暫未對地方法人銀行開展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設置統一的定量指標進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銀行應結合自身風控能力審慎開展此類業務,并確保有效識別和監測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同時,監管機構有權根據商業銀行跨區業務的規模、風險水平等提出進一步審慎性監管要求。部分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不受《辦法》關于跨區經營的限制。
上述要求,對中小銀行無疑是巨大的監管紅利!
當然,也不能完全放飛自我,監管也是留有后手的!
且看新規第六十二條【預留監管措施】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情況、風險水平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等對商業銀行的授信額度、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出資比例及相關集中度風險、跨注冊地轄區業務等提出相關審慎性監管要求。
說明監管既給予了中小銀行巨大的發揮空間,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彰顯監管公平和包容的態度,但監管部門也保留了“大棒”,各地監管機構要切實履責,守土盡責。
三、中小銀行發力互聯網貸款,前景幾何?
相信看到新規后,不少中小銀行的從業者們都會歡呼雀躍,此前一直觀望的,摩拳擦掌要跑步進場,此前膽子大搞得更大的,得了便宜還賣乖。此前早已淪為廣告鏈接群的各種微信群炸了鍋似的,大紅包飛起,表情包走起,666又刷起來了。
但筆者認為,不宜過度樂觀。筆者一直強調,本次新規充分彰顯了監管公平,但同樣,在當前宏觀經濟尚未完全擺脫疫情影響之際,消費領域增長動力并不強勁,從商業銀行的角度來看,此前零售之王的招商銀行(35.220,0.25,0.71%),都坦承零售信貸資產質量的不良可能抬頭,并已反映在財報中,而之前也有某港股上市城商行股價腰斬,透視出中小銀行資產質量堪憂。筆者曾在《中小銀行:數字化轉型難解近憂,資產保衛戰迫在眉睫》一文中有過分析。此外,近日某新銳互聯網銀行的相關負責人也曾撰文,直指風暴已至。中小銀行在當前這種境況下,如果沒有詳盡的市場調查和周全的方案安排,就盲目跑步進場,恐會淪為“接盤俠”。
筆者粗淺的估計,隨著新規落地,市場參與主體會大幅擴容,對優質資產的爭奪會更為激烈,資產荒恐會到來。此外,資金成本、利率價格的比拼也或許更為慘烈。同時,經過去年數據風暴,包括頭部數據公司在內的數據科技企業,業務大幅縮水,疊加近日中信銀行(5.130,-0.02,-0.39%)的客戶隱私事件,值得關注的是,與新規征求意見稿同天發布的,還有銀保監會對中信銀行啟動立案調查的消息。此間微妙,需要細品。
本次新規征求意見稿也格外突出數據隱私的內容:
第三十三條【風險數據來源】商業銀行進行借款人身份驗證、貸前調查、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查、貸后管理時,應當至少包含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銀行賬戶以及其他開展風險評估所必需的基本信息。如果需要從合作機構獲取借款人風險數據,應通過適當方式確認合作機構的數據來源合法合規、真實有效,并已獲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明確授權。商業銀行不得與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的第三方開展數據合作。
第三十四條【風險數據使用】商業銀行收集、使用借款人風險數據應當遵循合法、必要、有效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借貸雙方約定,不得將風險數據用于從事與貸款業務無關或有損借款人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借款人風險數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征求意見稿對于合作機構的類型,沒有再提及大數據公司,說明大數據公司依然歸屬于信息科技公司的范疇,側重于技術屬性,但未來以數據風控為主業的科技公司,其風險數據的獲取和模型加工能力,恐會受到更多限制和影響,進而對其風控模型的驗證能力提出挑戰。未來數據風控市場,或許也會呈現出馬太效應。
于中小銀行而言,在參與互聯網貸款中,可能需要注重與自身體量相符的合作對象。市場的分化可能會愈來愈明顯,以及東中西部地區的市場需求、客群結構、資產質量等各不相同,供給與需求、資產與資金、區域性銀行與互聯網銀行以及與其他合作機構之間,在資源的匹配與調節方面,可能有更多的探索的可能性。中小銀行在參與互聯網貸款業務,如何更完美的降低資金成本,發揮出空間價值,也值得思考。
前期監管部門重點整頓了假結構性存款、靠檔計息智能存款等負債端的產品,對中小銀行的負債產生一定影響,下一步,中小銀行應該重點考慮如何低成本的獲取負債,如何把互聯網貸款業務與其他版塊(如同業投金等)更好的銜接起來。
對于中小銀行而言,其實互聯網貸款,更多的是比拼資金成本,成本決定價格,沒有較低的成本,如何去與合作機構談判?又如何能夠獲得客戶青睞?在貸款類客戶中,客戶相對而言是更加理性的,特別是在當前經濟環境大不如前的情況下,客戶對價格是非常敏感的。
當然,中小銀行的客群規模也是現實制約,規模又進一步影響了與合作機構談判的籌碼,同時規模也影響了風控數據的維度和精準性,但相比于資金價格,客群規模和風控能力是一個長遠的改進過程,只能在探索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
總體而言,筆者認為,此次新規征求意見稿,對中小銀行是利好,但也需要審慎制定符合本行實際的展業方案,謀定而后動,但對中小銀行更重要的,依然是獲取和經營客戶,互聯網貸款是獲客的重要利器,但轉化和經營客戶,可能比單純放貸提供資金更有價值。
責任編輯: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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