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熱捧和遇冷的周期之后,小微金融債在今年開始回暖。在政策的支持下,12月,長沙農商行、中國銀行、青島銀行等多家銀行發行或正在發行小微金融債。
2018年以來,監管從信貸投放、機構準入、監管指標、盡職免責等多方面支持小微企業?!肮膭钽y行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是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多元化途徑之一,該方式相較于銀行直接信貸投放支持小微企業,更具有持續性、市場化?!币晃汇y行分析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小微企業金融債是銀行獲監管批準,發行專用于小微企業貸款的專項金融債。今年6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實際利率的措施。其中包括支持中小微企業通過債券、票據等融資,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監管考核辦法,提高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能力,并表示今年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券規模要大幅超過去年、力爭達到1800億元以上。
小微金融債重新回暖
越來越多的銀行加入到小微企業金融債的發行行列之中。12月9日,長沙農商行發布《2019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申購區間與投資者申購提示性說明》稱,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35億元,債券期限為3年期;簿記建檔利率區間為3.50%~4.00%,投資者的全部申購須位于上述區間內等。
這已經是12月份以來的第三單。12月4日,中國銀行發布公告稱,已于12月3日在境內完成2019年第一期200億元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發行定價,募集資金專項用于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債券為2年期固定利率品種,最終票面利率3.25%。
原銀監會印發的《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銀監發〔2011〕94號)稱,對于獲準發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的商業銀行,該債項所對應的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在計算“小型微型企業調整后存貸比”時,可在分子項中予以扣除。也就是說,發小微企業金融債的銀行可以借此緩解存貸比的壓力。
2018年,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監管機構在債券發行便利性、小微企業信貸監管考核以及財稅政策等方面給予商業銀行一定支持,銀行小微金融債因此得到較快發展。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在最近幾年已經發行的小微金融債中,基本都是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很少出現大行的身影。直到交通銀行于去年11月28日在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3年期100億元小微金融債。
有銀行人士稱,當前銀行小微企業金融債的利率在3%多,銀行是否發債,會對直接成本和時間成本等進行綜合考慮。此前國有大行發債成本遠遠高于吸儲成本,而當下銀行負債成本開始上升,不僅對中小銀行,對國有大行也有壓力。
第一財經記者統計發現,12月3日,青島銀行發布公告稱,已完成發行總規模40億元的小微金融債,分為兩個品種:一是固定期限為3年的債券,規模30億元;二是固定期限為5年的債券,規模10億元;11月29日,西安銀行公告了該行的小微金融債的發行情況,規模為20億元、3年期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3.56%;另外,招商銀行、長沙銀行、北部灣銀行、寧波銀行、浦發銀行等多家銀行也是今年小微金融債的擴容主體。
東方金誠首席金融分析師徐承遠稱,此前小微債遇冷的原因有:第一,小微企業受宏觀經濟下行、產業結構調整、環保政策趨嚴等影響,疊加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其信用風險有所暴露。第二,2014年監管逐漸取消對銀行存貸比指標的考核,銀行基于風險的防控,對小微企業的實際支持力度并不高。第三,中小銀行發行小微金融債成本有所上升,導致銀行發行小微金融債的積極性下降。
未來積極性或將有所下滑
當前,國家降杠桿、調結構以及環保限產等政策以及中美貿易摩擦的大環境下,相關產業企業經營壓力較大。再加上,小微企業自身普遍存在管理不規范、持續經營能力弱等問題,整體抗風險能力較弱。當下,大規模發行小微金融債的中小銀行是否在未來依然保持強勁態勢?
徐承遠稱,銀行對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的前提是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的提升,主要是對經營正常、授信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企業,采取再融資、期限品種調整、貸款定價調整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小微企業經營壓力較大,但整體風險相對可控。
一位銀行業分析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過去,銀行的信用等同于國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不用擔心風險問題。但隨著今年包商銀行、錦州銀行等風險事件的發生,當前中小銀行信用分層嚴重,小微金融債發行如何,應交給市場來決定,票面利率相較于大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更好,但風險也稍大,小微金融債未來是否繼續攀升,還需看市場反應。
徐承遠表示,小微金融債發行存在的痛點及難點有很多:從項目篩選情況來看,由于小微企業經營外部環境較為復雜,易受區域經濟環境、產業結構性調整等影響,抗風險能力較弱。因此銀行對其信用風險把控依然較難,在項目篩選及合理匹配上難度較大。從發行成本來看,雖然發行小微金融債相比其他負債成本較低,但目前部分中小銀行經營承壓,在貸款壓降和發債成本之間尋求利差難度較大,銀行發行小微金融債的發行積極性或將有所下滑。
徐承遠還稱,銀行在發行過程中應注意:銀行各項指標應滿足監管要求,達到發債水平;銀行需不斷完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加強對小微企業的貸前核查,在支持小微企業的同時也能提升防范信用風險的能力;債券要全部用于發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加強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責任編輯: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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