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就包商銀行被接管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關于包商銀行被接管,完全是一個個案,需要客觀冷靜看待。從5月24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接管托管公告以來,在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接管托管工作進展順利。目前,包商銀行各項業務經營正常,營業網點秩序井然,各類業務照常辦理。
對接管包商銀行這一行為,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包商銀行的大股東是明天集團,該集團合計持有包商銀行89%的股權,由于包商銀行的大量資金被大股東違法違規占用,形成逾期,長期難以歸還,導致包商銀行出現嚴重的信用危機,觸發了法定的接管條件被依法接管。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稱,采取接管措施,條件非常嚴格。對一家商業銀行接管是一件十分嚴肅而慎重的行為。只有當一家商業銀行出現《商業銀行法》第64條“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8條“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情形,再不接管將嚴重損害廣大客戶合法權益特別是存款人存款安全時,才會采用這樣的方式處置。因此,非到萬不得已,無需采取行政接管這一措施。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稱,這次對包商銀行接管后,采用存款保險基金和央行出資,進行收購承接,對包商銀行的各類債權人給予充分的保障。對個人客戶和5000萬元及以下的對公和同業機構客戶的本息給予了100%全額保障。對于5000萬元以上同一大額債權人的本息,按債權凈額先期進行保障,預計平均保障比例可在90%左右。這次按照收購承接的思路,就是為了有效避免直接清償、保障程度低等問題。目前看,由存款保險基金出資、央行“最后貸款人”依法支持,實施收購承接,是一種比較穩妥的方式。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包商銀行各類債權人權益得到維護:一是520萬個人儲戶和20余萬個人理財客戶已得到全額保障;二是債權金額在5000萬及以下2.5萬戶對公和同業客戶已得到全額保障;三是包商銀行5000萬元及以下承兌匯票得到全額保障,5000萬元以上得到不低于80%保障。事實上,接管后,包商銀行已獲得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存款保險基金的有力保障,上周五同業存單發行已得到市場認可。目前,大額債權收購與轉讓協議簽署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最近,市場上有人擔心,接管包商銀行后,是否會有其他機構也被接管的問題,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指出,目前還沒有這個打算。如果哪個機構需要流動性支持,或增資擴股,完全可以通過市場化方式進行。當前金融市場流動性總體充裕,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人民銀行有信心堅決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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