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北京互金整治辦”)下發公告稱,在行政核查期間,P2P網貸機構應繼續嚴格執行“三降”(出借人人數、業務規模、借款人人數)并承擔企業主體責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北京互金整治辦早在去年8月25日便發布了《關于啟動在京注冊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北京市將先后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自律檢查、行政核查,壓茬進行;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啟動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自查業務范圍是截止到自查報告提交之日上月月末的機構存量業務,提交自查報告的同時提交若整改不合規的良性退出方案。關于提交自查報告的時間,原則上應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最遲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
2018年10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知,北京地區P2P網貸現場檢查工作已正式啟動。北京監管方預計將在接下來兩個半月的時間內,對轄區內的網貸機構進行全面的現場檢查驗收,檢查的范圍是收到整改通知書并提交自查報告的京籍P2P網貸機構。
此次,北京互金整治辦還在公告中表示,根據工作要求,在P2P網貸行政核查期間,各方應積極配合,不得以行政核查為借口拒絕履行自身義務。
公告指出,借款人應該嚴格履行嘗還借款的法定義務,不得惡意逃廢債;第三方服務機構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不得無故停止提供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8月8日,全國互金整治辦向各?。ㄗ灾螀^、直轄市)、深圳市互金整治辦下發的《關于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指出,近期P2P網貸機構風險頻發,部分借款人借機“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等待P2P平臺資金鏈斷裂倒閉,從而逃脫還款義務,加劇了P2P平臺的風險爆發。為嚴厲打擊借款人的惡意逃廢債行為,各地根據前期掌握的信息,上報借本次風險事件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名單。下一步,全國整治辦將協調征信管理部門將上述逃廢債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對相關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
責任編輯: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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