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周開始了30年期國債期貨的全市場仿真交易,若這項仿真交易不久后正式上線,國債期貨市場將形成2年期、5年期、10年期、30年期交易品種,將極大豐富固定收益市場的交易策略,促進價格發現、套期保值及對沖需求,利于國債收益率曲線的形成。
商業銀行未能進入2013年重啟的國債期貨市場,主要是受限于現有的制度法規和監管因素。在《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可從事的業務中,未包括期貨業務,除非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方可從事期貨業務。比如,原銀監會在2008年曾特批商業銀行在上海期貨交易所從事黃金期貨業務。2016年7月,原銀監會在答復政協委員提案時提出,由于國債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杠桿較高,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放大市場波動。前期推進過程中,已有相關部門對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業務持保留態度,建議進一步論證其風險和可行性。
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最主要的參與主體,商業銀行利用國債期貨對沖利率風險是其參與國債期貨市場的主要目的。但是,由于債市交易方向的趨同性很強,商業銀行債券持倉規模大,在做空對沖慣性下將會對期貨價格構成重大沖擊,這也是此前管理層最為擔憂的問題?;诖?,筆者建議監管機構在國債期貨交易規則、監管條例、風險控制方面依據特殊情形相應調整,如規范商業銀行國債期貨套期保值最大敞口、投機套利建倉額度、向中金所匯報持倉情況等。
在此前的中金所會員體系中,證券公司、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必須以期貨公司客戶名義參與金融期貨交易。對期貨公司而言,根據對金融機構凈資本的相關要求,如果銀行在期貨公司存入大量保證金,必然要求期貨公司大幅提高凈資本。對銀行而言,從資金安全和期貨倉位保密角度考慮,也會面臨一些管理難題。2013年7月,中金所公布了經過修訂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增加了結算會員為其自身辦理結算、交割業務的規定。這意味著商業銀行可不用期貨公司的席位通道就能申請成為中金所結算會員,獨立實現自身交易與結算業務。因此,會員資格的障礙已基本排除。
目前,上海清算所正在積極推進銀行間現金交割的標準債券遠期交易,但在發展初期市場參與機構較少,產品流動性較差,對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對沖意義很有限。若商業銀行進入國債期貨市場,將極大豐富曲線交易策略。投資者可根據對國債收益率曲線短端、中端、長端、超長端形態的預期變化,構建2年期、5年期、10年期、30年期國債期貨的多種策略組合。另外,還可從期限匹配出發,與信用債相配合,對沖信用債的利率風險。
從多個方面觀察,商業銀行進入國債期貨市場的時機已漸趨成熟。筆者因此在此呼吁,在達到金融風險可控的基礎上,請考慮盡快開放商業銀行進入國債期貨市場。
責任編輯:松崎
免責聲明:
中國電子銀行網發布的專欄、投稿以及征文相關文章,其文字、圖片、視頻均來源于作者投稿或轉載自相關作品方;如涉及未經許可使用作品的問題,請您優先聯系我們(聯系郵箱:cebnet@cfca.com.cn,電話:400-880-9888),我們會第一時間核實,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