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關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消息甚囂塵上,給人的感覺是國有企業改革似乎又要大干快上。但從近些年國有企業改革的實際進展來看,往往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有些國企改革的結果甚至偏離了改革初衷,尤其喊得最兇的“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結果成了國企、央企之間的“大拼盤”。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發點是好的,希望通過股權轉讓、混合發展的模式來制約國有股一股獨大,改變國企低效運營的現狀。但從改革運行的結果來看,前些年各地拿出來搞混改的項目資產質量普遍不高,民資普遍參與積極性不高,還有很多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者擔心主動與民營企業發生關系后說不清道不明,索性觀望。最近還出現了一個新的現象,就是在這一輪民營上市公司大股東爆倉后,迎來了一批新的“趁火打劫”者,很多質量較好的民營企業控股權紛紛落入了國有企業的口袋,當然有少部分是主動“抱大腿”,大部分是迫不得已。
目前能拿出錢的可能就剩國資背景的機構了,民營企業大部分處于高負債和高利率借貸,而這輪去杠桿重點去掉的似乎就是這些企業,于是一些大股東出現債務危機的好資產就成了國企爭奪控股的目標。今年以來,各類國資公司成為A股公司控制權轉讓市場生力軍。據媒體統計,上半年國資擬參與或已完成的控制權交易涉及上市公司16家。從收購方實控人看,3家為國務院國資委,2家為地方政府/機關,2家為中央事業單位,剩下9家為地方國資委。當然,這只是一部分,實際上最近大量民營上市公司都在與國企談控股權轉讓和流動性拯救的方案,相信今年年底的數據會更驚人。
去杠桿雖然在主觀上沒有“國進民退”和打壓民營經濟的意圖,但通過這輪去杠桿的實際運行結果來看,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成了最大的犧牲品。如果對此再不高度重視,很多民營上市公司會被國資國企控股,從而讓積極活躍的民營經濟也陷入國有企業怪圈,缺乏激勵機制會讓很多上市公司再次失去活力,這輪或許一些國有企業在金融“去杠桿”中撿了便宜,但如果經營管理機制不改革的話,國有資本控制的越多,實體經濟的活力越弱。
如此一來,國企改革的任務會更重,如果不大刀闊斧和實質性推進,“國進民退”和國企低效經營的困境會越來越嚴重?,F在為了突破這種尷尬的局面,國務院國企改革領導小組和國資委再次啟動了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挑選出百余戶中央企業子企業和百余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在2018—2020年期間全面落實國有企業改革“1+N”政策要求,深入推進綜合性改革,力求在改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結構科學完善、經營機制靈活高效、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的國企改革尖兵。
從剛剛公布出來的“雙百行動”名單來看,共有404家企業入選,包括224家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180家地方國資企業。從這404家企業來看有幾個特點:一是上市公司(39家國企上市公司公告入選“雙百企業”名單)試點內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和員工持股等;二是此前做的比較好的試點企業,比如“十項改革試點”等企業也進入了雙百行動名單;三是經營困難的企業,這類企業的試點主要集在如何擺脫困境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如果這次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真的能夠擺脫體制機制束縛、搞活經營效益、提高國有企業公司化治理水平,則國企改革才能真正見到效果和落到實處,這次既然采取試點先行那就應該鼓勵這些試點企業大膽嘗試,不要千篇一律和受到過多約束。
要想提高國企央企的公司治理和完善現代企業治理,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將競爭性國企的國有股全部轉換成長期優先股,讓官員企業家退出企業經營決策層,用市場化的激勵、約束機制來聘請最好、最懂行的優秀職業經理人來打理企業,讓國企和國有資產脫胎換骨,實現國企管理從管企業走向管資本,從而避免現在盛行的“外行管內行”的局面,這才是國企改革的正道。
對于國企改革引入優先股制度我這些年一直在呼吁,因為優先股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不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在美國次貸危機時優先股的這一特點在美國發揮了重大作用,美國政府在救助AIG時,為了避免國有化后的行政干預,國家股東只體現國家投入資金的成本,而不干預公司的私人治理結構,避免了國家資本干預企業經營、“國進民退”的危害。如果中國的優先股能夠充分利用這一特點,對國有上市公司和上市央企的公司治理、制約“國有股一股獨大”、國企改革等會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我曾建議,如果中國股市真的想發揮優先股的作用,不妨先將目前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轉化成優先股,讓上市公司的組織任命干部退出董事會,國有股東享受優先股的權利而不干預上市公司治理,這才是中國優先股的革命性舉措。否則上市國企、上市央企的一把手都是組織部門任命過來的“官帽子”,未必是合格的職業經理人,只對上負責的行為邏輯經常會侵害其他股東和投資者的利益,而且在經營決策和危機面前他們經常跟不上節奏。
國有股轉成優先股對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水平會大幅提升,在當前應該是國企改革的最好路徑,無非是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再分配,不涉及國有資產轉讓流失,而是通過改革提高國有資產的效率,可以防止一些流于形式的改革和避免賤賣國有資產等行為。因此,在目前法規和監管不嚴的情況下,國企改革不宜急于快速私有化,避免成為少數人瓜分國有資產的盛宴。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發點毋庸置疑,都是希望國有企業發展的越來越好,希望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從而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但如果改革不徹底、太倉促,最終結果必然會與初衷相悖。其實,國有控股也未必是效率低下的代名詞,關鍵看怎么運作。以香港地鐵公司為例,雖然政府高度控股,但港鐵公司的經營運作卻成了全球地下鐵路唯一盈利的范本,企業經營管理層與政府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股東之間的關系處理得很好,企業經營的效益和半徑并沒有因政府控股而受到影響。顯然,簡單、快速私有化并不是國企改革的唯一之路,反而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恰恰要避免像前蘇聯那樣的快速私有化,尤其在目前權貴資本橫行的情況下過分注重股權混合,盛宴狂歡之后很可能是一地雞毛。
因此,這次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既然要試點先行,那就不妨進行徹底改革和大膽試點,應該嘗試在“雙百行動”中引入優先股改革,讓優先股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以制約國有股一股獨大和為中國國企改革提供有益的制度設計。
蘇培科簡介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CCTV財經評論員。境內外多家主流財經媒體的專欄作者和特約財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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