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黃震互聯網金融 作者: 黃震(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
北京市要建設成為金融科技發展高地、中心、集聚區等想法和動議由來已久,各界的期待和呼聲也很高。經過改革開放四十年的探索,北京市在事實上已經成為全國金融科技創新中心。面對新一輪全球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特別是全球競爭和轉型升級的形勢下,北京如何通過規劃指引其繼續引領金融科技的發展,需要更高遠的站位、更切實的措施、更包容的制度。
對于北京建設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我從三個方面談談自己的建議:
第一,定位問題。既然北京想建設成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到底有哪幾個?比如倫敦、紐約是否是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或者是否也想成為金融科技中心,并做了一些探索?硅谷、華爾街等的進展值得我們關注。如果北京定位是建設成為全球金融科技中心,那就不是跟國內的深圳、杭州對標,而應放眼全球,而且要比其他城市還要高出一籌才能引領未來。
倫敦和紐約過去作為金融中心引領了全球很長一段時間。北京如果能在未來金融科技創新過程中引領一段時間,至少在我們規劃期內,規劃期限是三至五年,還是五到十年,可能要明確下來。取法乎上,面向全球對標、比較金融科技中心,潛在的競爭對手還有哪些?如新加坡、東京是否可能繼續在金融科技領域搏一搏,比如這一輪區塊鏈數字貨幣,很多資源被新加坡和日本吸納過去了。
北京作為金融科技創新中心,跟國內其他幾個準備建設金融科技中心的地方是否應該配合起來,與其他地方形成差異化定位并協同發展。
第二,創新問題。在新科技革命過程中,唯一不變的是變化。金融科技的規劃應該是面向未來的,但金融科技創新變化很大,某種程度具有不可預測性。過去我國一些規劃被說成“規劃規劃,墻上掛掛”,經常是規劃的事物沒有出現,沒有規劃的事物出現了,并大放異彩,這是比較尷尬的事情。未來在金融科技發展過程中,是不是我們規劃的事情就能實現,沒規劃的事情出現了怎么辦?這幾年我國金融發展無論是互聯網金融還是金融科技、區塊鏈等事物,都是當年沒有寫進規劃的,卻在規劃期內爆發出來了,以致于如何應對有些困難。
如何讓規劃具有容納可能我們未想的創新的空間?規劃本身也需要有包容創新的機制,特別是重大的顛覆性技術,是不是又在3-5年爆發出來。目前我們看到具有核心性、基礎性的技術是ABCD技術,未來幾年是不是還有一兩個新技術會爆發出來? 我們需要深入琢磨,讓規劃具有適當寬泛的包容機制。
中國的創新往往陷入“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循環死結,因此,對創新要結合監管、風控一起講進來。這幾年科技、金融、監管一體化、協同式的創新已形成,在北京市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中應該一體化規劃、設計、實現,創新鏈的延展要能夠閉環,創新鏈不能斷裂。
第三,制度問題。我作為法學專家研究金融科技,這些年主要是從法學切入,最終要落到法學。別人看我關注技術,但是技術中太專業的問題還搞不明白。但從法學的角度來說,這些年中國的一些教訓和經驗,都和制度創新是不是能有容錯、試錯、糾錯機制有關。當容錯機制大一些的時候,創新就發展的好;當容錯機制窄時,創新就抑制了。當不能糾錯,一棍子打死的時候,沒有試錯時,就沒創新了。所以,對于創新機制的設計,是不是可以打造成“中國特色的監管沙盒”機制?
在2013年我跟有關監管部門建議,是否能對互聯網金融嘗試進行“軟法治理”“柔性監管”“動態合規”。在北京金融科技制度創新時,將來是不是可以試一試?以前在某些事件中嘗試過,將來是否可變成一種制度化的、落地的長效機制?我這些年也在寫監管沙盒的文章,我常反思:為什么我們中國學者總是追著外國人的概念,我們中國人提出的概念沒形成讓外國人來研究的影響呢?為什么沒推廣出去呢?在互聯網金融中提出的“觀察期制度”,當時提的確實非常好,觀察期結束后,過渡期如何實現,這些問題和概念值得繼續探索。
北京在探索建設全球金融科技中心過程應該集結人才和相關力量,將前期已經提出的技術方案、創新概念、試點制度,做更深入更持久的探索,在金融科技領域做出“中國特色、中國智慧、中國方案”的樣板與典范。
責任編輯: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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