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平臺與金交所的合作亂象正迎來更嚴厲監管。
7月6日,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近日下發文件稱,由于一些互聯網平臺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要求各地整治辦責令各互聯網平臺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6月30日,全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上述規定。
通知表示,根據國務院先后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2011年38號文)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2012年37號文),已經明確各類交易場所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等要求。
然而一些互聯網平臺明知上述要求,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一旦信用風險爆發,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因此,《通知》要求,首先,2017年7月15日前,各類互聯網平臺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同時,互聯網平臺必須積極配合各類交易場所,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其次,將對于7月16日后仍然繼續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的互聯網平臺,進行現場檢查,查實互聯網平臺是否存在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放貸款等問題,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此外,還要求各地整治辦在相關工作中制定風險預案,注意風險隔離,避免形成連鎖反應和交叉感染,堅決守住風險底線。同時要求對轄內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進行全面排查和持續監測。
2016年,“824”網貸新規中明確對于標的限額要求后,不少網貸平臺“借道”經地方政府批準的綜合性金融資產交易服務平臺(下稱金交所)進行轉型。由于金交所對交易金額沒有明確限制,網貸平臺可以通過金交所將互金資產對接金融要素市場,然后進行交易和流轉,金交所也成為大標平臺可行的出路。
據界面新聞記者不完全了解,現階段已有幾十家P2P網貸平臺與金交所達成戰略合作關系,甚至有P2P網貸平臺直接成為金交所的股東。
例如,2010年5月,螞蟻金服就成為了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的股東,是業內最早入股金交所的案例之一;2014年12月,人人貸成為了南京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會員;2015年,人人聚財、金寶保成為了大連京北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會員;2016年8月,開鑫貸則成為江蘇開金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股東。
另外,順豐金融、海航旗下聚寶匯等平臺均與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連)有限公司的金交所有合作。
然而,互聯網平臺聯姻金交所風險也逐漸暴露,招財寶拆分售賣私募債成為典型案例。2016年12月,螞蟻金服旗下招財寶億元逾期事件,便是由于招財寶平臺將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稱粵股交)發行的僑興次貸私募債包裝成為“理財產品”進行銷售,風險暴露后,最終讓浙江財險賠償超過3億臨時兜底。
值得注意的是,與P2P頻頻聯姻的金交所也是自身存在頗多問題的灰色地帶。
公開信息顯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共有9家金融資產交易所,以及43家地方金交中心。金交所成立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處置國內不良金融資產和各類金融資產轉讓,但發展至今,金交所的業務逐漸復雜化。這些進行場外資產交易的金交所已經成為繼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平臺、線下財富公司之后,第四類從事理財業務的機構類型,其本身也游離在一行三會體系以外,在監管灰色地帶。
2017年2月,證監會對金交所清理整頓下了“最后通牒”,即在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規范或通過部際聯席會議驗收的交易場所予以撤銷關閉。同時,多個地方金融辦、證監局、財政廳、公安廳、發改委等監管部門正聯手對金交所進行摸底排查,貴州、甘肅、廣西、天津等地已停止審批新的金交所申請。
附監管文件
責任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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