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光大集團、光大銀行官網均顯示,王志恒已出任光大銀行黨委書記,其中光大銀行官網顯示“2023年12月起任本行黨委書記?!蓖踔竞愦饲盀楣獯筱y行黨委副書記,且此次光大集團執行董事、光大銀行行長的職務未發生變化。
此前,光大銀行黨委書記一職由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且光大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肩挑”,上述變化引發了外界的相關討論。
不過,就上述變化,1月10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向多位光大集團高層求解,均未得到有效反饋信息。
在我國,與光大集團的類似的,還有招商局集團、中信集團,后二者旗下分別有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不過,梳理發現,三家集團在旗下銀行董事長、行長的職務安排方面均不相同。
招商銀行董事長目前由招商局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繆建民擔任,但招商銀行黨委書記一職由招商銀行行長擔任,這種安排持續多年,并寫入了該公司章程之中,且招商銀行行長不在招商局集團擔任職務。在業內人士看來,招商銀行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行長負責制,董事會對管理層充分信任,授權開展銀行日常經營管理。
與招商銀行不同,中信銀行當前的人事安排是在去年才形成。
目前,中信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為同一人擔任,且在集團任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行長為副書記,且不在集團擔任職務。而此前,中信集團董事長擔任中信銀行董事長、非執行董事,黨委書記為行長,且行長在集團擔任副總經理。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在《關于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東配售股份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顯示,上交所對中信銀行的領導任職情況提出了問詢。
內容顯示,《關于上市公司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單位兼職的通知》(證監公司字〔1999〕22號)規定,“一、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必須專職,總經理在集團等控股股東單位不得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職務。二、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財務主管和董事會秘書)必須在上市公司領薪,不得由控股股東代發薪水?!?/p>
此前方合英為中信銀行黨委書記、行長,同時擔任中信集團副總經理,也是上述背景,隨后中信銀行董事長、行長職務發生了調整。
此外,據2023年9月光大銀行發布《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訂稿)》第53條顯示,該行黨委設書記1名,副書記1-2名,其他黨委成員若干名。董事長、黨委書記由一人擔任,確定1名黨委副書記協助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這意味著,后續光大銀行需做出人事變化或修改公司章程。
2023年以來,光大集團層面也發生了較大的人事變動,8月光大集團總經理吳利軍出任光大集團黨委書記,9月出任光大集團董事長;12月29日,建設銀行副行長崔勇出任光大集團黨委副書記。
今年1月9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報道,光大銀行北京分行行長王罡已出任光大銀行黨委委員。后續光大銀行相關人事變動仍值得進一步關注。
責任編輯:韓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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