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是否違規的核心在于是否涉及資金沉淀,如資金在聚合支付平臺上停留、出現沉淀資金,平臺就有“二清”嫌疑;如提供的是純粹的技術服務,客戶資金沒有經過聚合支付平臺賬戶,則違規的可能性較小
以破竹之勢搶占商戶的結賬柜臺新興支付方式——聚合支付,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煩。
春節前夕,央行總行統一安排下發《關于開展違規“聚合支付”服務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消息傳得沸沸揚揚。2月6日,網絡上又流出中國人民銀行濟南中心支行、深圳中心支行等省市支行發布的有關通知文件,從側面證實了上述傳聞。
聚合支付如何踩了監管的“雷”?未來又將何去何從?
監管部門畫下4條“紅線”
繼支付寶、微信快速搶占第三方支付市場后,美團、百度、小米、360、京東等巨頭企業也紛紛自建或收購支付企業構建生態閉環;銀行、銀聯以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的眾多支付端口令中小微商戶應接不暇……
“行業的發展帶動海量線下中小商戶對移動支付服務的需求,而與之相對應的則是第三方支付市場的加速分化,持牌的第三方支付企業無法做到對市場的全部覆蓋,需要類似聚合支付的機構幫助開拓外部渠道,因此,聚合支付開始興起?!币子^金融高級分析師王蓬博表示。
所謂聚合支付,又稱“第四方支付”,是相對第三方支付而言,作為對第三方支付平臺服務的拓展;第三方支付介于銀行和商戶之間,而聚合支付是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戶之間,沒有支付許可牌照的限制;通過聚合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銀行及其他服務商接口等多種支付工具,進行綜合支付服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聚合支付企業數量已有三十多家。
王蓬博指出,由于聚合支付沒有支付牌照,所以不能碰觸資金,也沒有對商戶監管的資質,但部分聚合支付服務商存在“二清”嫌疑;所謂“二清”,是指沒有獲得央行支付業務許可的單位或個人,在持牌收單機構的支持下實際從事支付業務和資金清算的一種模式。該模式由于資金難以監管、存在套碼等違規行為、風險較高,而一直被央行禁止。
“同時,接入聚合支付的機構無法掌握商戶信息,進而也無法對商戶進行監管,有可能造成收單主體責任不清,甚至部分聚合支付企業以大商戶形式入網之后,也會對支付機構防范風險造成障礙?!蓖跖畈┭a充。
記者從坊間流傳的《通知》中看到,此次整治聚合支付的背景便是,部分收單機構和聚合技術服務商,通過開展“聚合支付”服務,為商戶提供融合多個支付渠道、一站式資金結算、對賬等綜合支付服務,但在相關業務開展過程中部分聚合技術服務商以大商戶模式接入收單機構,違規開立支付賬戶和實質性從事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受理協議、簽訂資金結算、收單業務交易處理等業務。
《通知》對聚合支付作出的定位為“收單外包機構”,并對四種行為嚴格禁止:不得從事商戶資質審核、受理協議簽訂、資金結算、收單業務交易處理、風險監測、受理終端(網絡支付接口)主密鑰生成和管理、差錯和爭議處理等核心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經手特約商戶結算資金,從事或變相從事特約商戶資金結算;不得偽造、篡改或隱匿交易信息;不得采集、留存特約商戶和消費者的敏感信息。
《通知》要求,摸底工作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違規機構于2017年3月31日前進行整改,對于未整改的機構,將其納入無證經營支付業務專項整治范圍依法處置。
平臺不能沉淀資金
此次曝出的央行通知中,附帶了一張作為參考的“部分聚合技術服務商”名單,其中包括國內的32家聚合支付公司,有錢方好近、快收銀、哆啦寶、收錢吧等。
2月12日,在北京市朝陽區四元橋的一家商店,法治周末記者發現了其結賬臺上擺著錢方好近的二維碼,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寶、京東錢包、QQ錢包等支付工具。
該店員介紹,消費者掃碼支付后,錢進到了錢方好近賬戶,商戶在交易后第二個工作日T+1可收到交易款項。
對此,錢方好近相關負責人解釋:“商戶選擇我們進行移動支付后,我們會把其賬戶收入轉到銀行,資金是在銀行進行保管,由銀行進行結算,平臺不存在資金沉淀?!?/P>
搜索發現,收錢吧于2月6日被《國際金融報》報道可能涉嫌“二清”,在使用支付寶掃描二維碼付款之后,發現資金沒有進入商家的支付寶賬戶內,而是進入了收錢吧的商家賬戶內;哆啦寶于2016年5月,被知乎匿名用戶發帖指出,顧客的消費資金沒有直接進入到商戶的賬戶,而是先到哆啦寶賬戶存著,到達一定賬期后,商戶才可以自行提現,以工作日T+1來算,也相當于平均每周有2.5個自然日的資金沉淀在平臺。
對于以上質疑,2月10日,法治周末記者分別向收錢吧、哆啦寶官網郵箱發送采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相關回復。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院副院長鄧建鵬表示,如果消費者資金在聚合支付平臺上停留、出現沉淀資金,平臺就有“二清”嫌疑;但也有聚合支付服務商提供的是純粹的技術服務,客戶資金沒有經過聚合支付平臺賬戶,這種技術服務公司違規的可能性較小。
“如果聚合支付服務商存在違規,最核心的整改是取消自己平臺賬戶,即它不能做任何企圖沉淀消費者資金的行為,這也是當前監管機構辦法絕對不允許的行為;其次,如果服務商提供的是技術輔助服務,匯合各家支付機構,客戶的敏感信息在它平臺上也不能存在停留或保存的問題?!编嚱i指出,做到這兩點,成為一個第三方支付輔助的技術平臺才能合規。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介紹,1月13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說明保障商戶的賬戶和資金安全是監管層著力解決的問題;如聚合技術服務商存在開展業務時沉淀資金的情況,該等行為必定為監管所禁止。
盈利模式有待探索
目前,聚合支付平臺主要依靠交易返傭提成獲取收入,也在通過提供智能營銷、數據服務、財務外包等增值業務拓展收入來源,但距離成為主營業務仍有很大差距。
有觀點指出,聚合支付機構費率分成微薄,利潤空間非常有限;第三方支付機構會從商戶中收取千分之幾的費率,聚合支付機構再從中收取千分之幾的費率分成;如此微薄的費率,加上激烈的競爭,依靠此等基礎服務賺錢幾無可能;所以,有些聚合支付機構鋌而走險靠著“二清”進行盈利。
鄧建鵬認為,除了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大多數第三方支付機構都沒有盈利或長期處于虧損狀態;如果聚合支付單靠收取費率分成的話,盈利將成很大問題。
“監管部門的合規性文件,會將存在問題的平臺淘汰,留下幾家技術實力強或者場景化應用廣泛的服務商,聚合支付將面臨洗牌;互聯網行業的特點之一,是壟斷性和集中化非常明顯,最后行業只有幾家企業留下?!编嚱i表示。
錢方好近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通知》的發出,標志著聚合支付目前正在進入2.0時代,第一代的聚合支付瘋狂積累用戶的時代已經過去,但是,目前整個聚合支付的盈利方式都很單一,靠微薄的費率很難支撐公司的運轉,因此,多數支付公司都在選擇給用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來創造盈利。
“進入聚合支付2.0時代,真正的支付并不是簡單的業務,而是一項數據交換,是用戶數據和商家數據互換的過程,這個過程同樣也是互動的過程,因此,基于這樣的思考,我們會給用戶提供整套‘支付暨會員’的管理系統,這樣的管理系統能夠幫助商家帶來收入,我們收取服務商家的費用?!卞X方好近相關負責人表示。
王蓬博表示,聚合支付公司的發展方向有兩個:一方面,通過向商戶收取交易服務返傭提成,進一步發展出依托自身體系衍生出的消費分期等增值服務,向支付行業的深度擴展;另一方面,成為平臺連接型企業,打通行業供應鏈,做金融公司和傳統企業的“連接器”,向服務的廣度拓展?!跋啾鹊谌街Ц镀髽I,聚合支付機構的優勢在于能夠在前端更便捷地接觸到用戶,不碰觸用戶資金,合規成本也更加低廉;相比智能POS企業,聚合支付機構少了硬件開發的成本,因此,聚合支付企業的試錯成本更低,面對市場變動更加靈活?!蓖跖畈┱J為,從目前聚合支付機構發展來看,能夠掌握商戶和用戶,進一步從服務商戶出發,掌握交易數據,進而掌握信息流和支付流,將是一個不錯的路徑。
責任編輯: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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